润欣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8-27  润欣科技(300493)公司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4 日以 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6 年8 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7 人,实进行表决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的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如有)为基数,按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1,252.1047 万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 总金额约为10,250,420.94 元(含税),占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22.17%,在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在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新增股份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良影响。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其他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6 名激励对象办理所涉及的 560.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调整回购价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 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 年5 月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 年6 月3 日披露了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512,521,0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0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 年6 月11 日;

同时,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如 有)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如下:

\[P=P 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据此,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实施前,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 =3.53-0.02=3.51 元 / 股\) :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实施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53-0.02-0.02=3.49 元 / 股\)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调整回购价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人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85>S ≥75\) ,个人解除限售 比例为60%,董事会同意对上述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实 施前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3.51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10,600.00 元;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实施后完成,则回购价格为3.49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09,400.00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审核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 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回 购价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 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

4、经与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润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