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网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盛天网络股票代码:3004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3009-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天网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3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5
一、备查文件 ...... 5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上市公司、公司、盛天网络 | 指 |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玄武投资 | 指 | 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3009-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3009-3室法定代表人:林荣剑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328261300B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5年2月10日至长期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李先军 | 280 | 28% |
2 | 杭州和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 | 26% |
3 | 杭州晟彦实业有限公司 | 120 | 12% |
4 | 杭州任诚实业有限公司 | 120 | 12% |
5 | 杭州小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0 | 12% |
6 | 赵武顺 | 50 | 5% |
7 | 林荣剑 | 50 | 5% |
合 计 | 1000 | 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 |
林荣剑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杭州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以及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股市走势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变动日期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情况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
变动方式 | 变动数量 | 变动比例 | |||
2022年8月19日 | 5.069332% | 回购股份过户员工持股计划导致被动减持 | —— | 0.063178% | 5.006155% |
2023年1月31日 | 5.006155%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16,800 | 0.006184% | 4.999971% |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武凝聚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流通股 | 13,600,000 | 5.069332% | 13,583,200 | 4.999971%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盛天网络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荣剑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高维、赵江汉
3.联系电话:027-86655050-8879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股票简称 | 盛天网络 | 股票代码 | 30049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过户员工持股计划导致被动减持)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3,600,000股 持股比例: 5.06933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 13,583,200股 变动比例: 0.069362%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8月19日,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过户员工持股计划导致被动减持; 2023年1月31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股市走势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荣剑日期: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