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增加现金分红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 玲 梅 佑 轩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