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关于确定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8  *ST美尚(3004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3-069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虽然在报名日期期限截止前有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按照招募规则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但仍存在因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预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有利于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仍存在不确定性。

2、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12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作出(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决定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3)。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现公司就预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 预重整投资人遴选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美管〔2023〕16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19日,预重整管理人发布了《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已完成相关招募遴选工作,确定了预重整投资人,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截至2023年5月4日报名期限届满,仅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一家意向预重整投资人按照招募公告要求完成了报名流程。报名期限届满后,预重整管理人按照招募公告规定,对高新投集团提交的报名材料完整性、报名条件适格性(主体资格、资金实力)、预重整投资方案合规性予以审查,高新投集团通过了前述审查,为适格意向预重整投资人。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八十二条及招募公告规定,仅有一家完成招募流程的适格意向预重整投资人报名的,该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即为预重整投资人,据此,依法确定高新投集团为预重整投资人。前述招募结果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

后续,预重整管理人将另行组织你公司与高新投集团等相关方协商、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二、风险提示

1、本次虽然在报名日期期限截止前有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按照招募规则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但仍存在因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预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有利于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但是仍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4、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预重整管理人《关于确定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美管〔2023〕16号)。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