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查股网  2024-02-18  *ST美尚(300495)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28号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从公开信息关注到,你公司涉及案号为(2022)浙0109民初7447号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法院已判决徐晶、王迎燕及你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杭州卓诚佳鑫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933.00万元及相关利息。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如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请说明上述诉讼形成背景、原告人、被告人、原告诉讼请求、诉讼标的金额、所处阶段、判决及执行情况,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期间、科目及金额等),你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根据公开信息及你公司前期公告,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19日期间,公司作为被告案件涉及金额累计244,146.4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3.16%。

其中,昌宁柯卡生态治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宁柯卡”)、公司、王迎燕、徐晶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柯卡案件”)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此外,近年来公司多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且存在多个终本案件,公司、公司实控人均是失信被执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费,公司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

(1)请你公司结合昌宁柯卡项目主要合同条款说明截至目前项目实际执行进展、预计竣工验收的具体时间,并结合行业惯例和同类项目的竣工验收耗时等,说明竣工验收滞后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项目可行性发生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其具体时点和原因。

(2)请你公司说明柯卡案件形成背景、涉案金额、法院判决执行进展,并结合昌宁柯卡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现金流情况、融资能力、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说明昌宁柯卡是否具备还款能力,柯卡案件对昌宁柯卡及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是否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公司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请你公司全面自查并列示进入执行阶段以及当中终本案件所涉事项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当事人、执行金额、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及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并说明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准确及其依据、是否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针对终本案件说明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原因及其

合理性;法院执行等事项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前期诉讼事项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诉讼相关计提负债金额、核算是否准确,预计负债计提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及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一致性与可比性原则,是否充分考虑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

(5)请你公司列示2021年2月以来针对诉讼判决计提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的内容及金额、你公司实际偿还时间及金额等,并说明损失金额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6)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诉讼事项,如是,请予以补充披露,并区分你公司作为原告或被告身份涉及诉讼的标的金额、诉讼是否与生产经营或借款纠纷相关)、截至目前的进展、对你公司净资产已产生的影响(如是,请说明影响期间、科目及金额情况),你公司财务报表是否已经充分反映诉讼事项的影响。

请律师对第(1)(3)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对第(2)至(6)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昌宁柯卡项目真实性、诉讼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

3.请你公司全面自查并列示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是

否存在逾期担保、你公司就有关担保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并列表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公司逾期负债的具体情况。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