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ST美尚(300495)公司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2.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三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2.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以在先者为准)。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四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4、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