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回函的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回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经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8,500.00万元–9,500.00万元,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之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2.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四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7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本次《关注函》共涉及6个问题,本次回复第 1(6)(7)题。
公司针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4年4月17日,你公司对我部《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63号)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以下简称《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函公告》),我部对回函内容高度关注。同时,你公司报备的函证回函材料显示,2022年本号镇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发包单位确定函证信息不符,具体不符内容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累计完成产值0元,贵公司开具发票0元,我方付款0元”。沙福河-屋山水库-七沥水库碧道建设工程(一期)发包单位确定函证信息不符,具体不符内容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累计完成产值0元,贵公司开具发票0元,我方付款0元”。OPPO长安研发中心(2、5、6、7号楼及中央环路)景观工程项目发包单位确定函证信息不符,具体不符内容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累计完成产值868,338.3元(不含税金额),贵公司开具发票0元,我方付款0元”。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城区重点区域污水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发包单位确定函证信息不符,具体不符内容为“项目暂未签订合同,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累计完成暂估产值8,707,397.33元(不含税金额),贵公司开具发票0元,我方付款0元,此暂估产值金额依据双方暂定合同价计算得出,实际产值金额以最终结算价为准;待正式合同签订后,此产值金额可能存在变动”。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一期项目发包单位提供了询证函情况说明,表示“我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已回函。经核实现场产值后,我公司与2024年3月20日通过刘某某电话联系贵所张某,申请二次发函。截至2024年3月29日,我公司尚未收到贵所二次函询函,现将回函信息更正如下:截止2023年12月31日,美尚公司累计完成产值1,488,119.17元(不含税金额),公司开具发票1,000,000元,我方付款280,900元”。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如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回函公告》显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表示已恪尽职守,履行了诚信勤勉的义务。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
(6)公司是否可能存在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公司于本回函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数据审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部分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与公司前期预告时产生偏差,经过与年审
会计师反复沟通后,对2023年度业绩进行修正,经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8,500.00万元–9,500.00万元,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之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2.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四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尚未完成2023年结账,公司根据工程业务部门取得的外部甲方单位出具的施工月进度报表暂估年度收入,公司确认收入过程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年审过程中,随着函证等审计程序的执行,出现部分函证与月进度报表不一致情况,公司遂对项目收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