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关于债权人撤回预重整申请暨公司预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撤回预重整申请暨公司预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2.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预重整申请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投集团”)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2年12月5日,深圳中院作出(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决定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2023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确定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依法确定高新投集团为预重整投资人。
二、 撤回预重整申请的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粤03破申884号,申请人高新投集团于2024年4月26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法院认为,申请人高新投集团在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之前,自愿撤回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撤回对被申请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2.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3、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4、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
【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粤03破申884号。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