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5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一)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自公告之日起停牌。因此,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5月9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二)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第十章 退市”之“第六节 听证与复核”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7.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第十章 退市”之“第二节 交易类强制退市”相关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四)退市后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7.10条及第10.7.11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7.11条的规定,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发布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三、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以在先者为准)。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十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