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版)

查股网  2024-04-01  中科创达(3004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4-018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9,199,8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科创达股票代码30049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焕欣王珊珊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
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
传真010-82036511010-82036511
电话010-82036551010-82036551
电子信箱ir@thundersoft.comir@thundersoft.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创造丰富多彩的智能世界”为使命,以智能操作系统技术为核心, 聚焦端侧智能产品和应用领域,为智能产业赋能。依托智能操作系统技术的商业模式公司为产业界提供"IP+服务+解决方案"的三位一体的全栈式、立体化、模块化、标准化、定制化的软件产品和方案、以及依托软件为核心的软硬一体产品销售。

- IP: 即软件许可模式。是指授权客户使用本公司自主拥有的软件产品等知识产权,按照授权期限或客户搭载本公司软件的产品出货量收取相关授权费用的业务模式。

- 服务+解决方案: 即软件开发, 技术服务的模式。是指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项软件设计与定制化开发,最终向客户交付开发成果,收取开发费用的业务模式, 也包括提供相应的技术人员并开展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系统维护等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的业务模式。

- 软件为核心的软硬一体产品销售: 即向产业链内各类厂商销售软硬件一体化产品,PCBA和整机产品的设计服务、配套软件产品的授权、软件定制工具的提供和软件开发服务等。具体业务的经营情况

2023年度是公司关键的战略转型期,公司自年初开始制定战略转型策略及明确经营目标,在保持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时,确保在整车操作系统、工业机器人、端侧智能的创新业务方向上的战略投入,实现产品和技术突破,为公司长期增长提供支撑。2023年度,公司将核心资源聚焦关键客户,守护长期发展的竞争壁垒,实现营业收入 52.42亿元。公司2023年度研发投入14.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9%。经过2023年的战略转型,公司在整车操作系统、工业机器人的产品开发上都实现了关键进展,2024年将进入投资回报期。软件定义机器人时代机遇, 机器人事业全新布局

2023年7月谷歌DeepMind发布的Robotic Transformer 2(RT-2)可以被视为通用机器人操作系统雏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23年9月27日,公司的机器人团队-晓悟智能成立, 确立了机器人事业的核心。产品节奏上, 公司已经发布了面向仓储物流、生产制造的场景, 打造的智能移动机器人产品。可以实现自动化入库、拣选、分拨等工作,以及在制造业各生产工艺环节实现自动生产设备对接,多道工序间的物料转运、搬运、堆垛等作业,从而实现高效的柔性制造。公司将持续把机器人事业的产品、技术、团队等综合资源进行战略整合,将不断在AMR、叉车机器人、复合机器人等全系列产品上深耕。智能汽车, 软件核心价值凸显, 中央计算时代开启

公司自2013年进入汽车领域开始,从座舱、智能驾驶、中央计算,持续开启关键战略布局和核心赛道延展。早在2017年,公司收购了位于芬兰的全球汽车用户界面软件领先供应商-Rightware,主要为全球汽车厂商提供个性化的HMI交互设计;进而在2018年,公司继续收购了位于保加利亚的MMSolutions,该公司系全球领先的图像视觉技术公司。上述两项海外收购,大幅提升了公司在智能座舱以及域控级视觉解决方案方面的核心技术能力,同时拓宽了国际化道路。在自动驾驶领域, 公司和高通、地平线、英伟达等芯片厂商都展开密切的合作。公司和高通、立讯精密投资成立的苏州畅行智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推出自主研发的行泊一体智能驾驶域控制器RazorDCX Pantanal并已经完成初步实车验证,标志着具备行泊一体域控整车级开发及交付能力。此外, 公司与地平线的合资公司发展迅速, 在

双方紧密的协作下,各个基于征程芯片的项目正在稳步的推进, 已经顺利实现量产,为不同车厂和Tier1客户提供优秀的解决方案。公司先后与大众CARIAD成立合资公司,与马自达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与高通共同设立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投运,不断落地大客户战略。同时,公司蓄力筹建海外生态联盟,致力海外市场开拓,持续向成为全球智能汽车软件的领导者而努力。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汽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4%。其中, 智能驾驶业务发展迅猛, 智能驾驶的软件收入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取得历史性突破。随着智能汽车应用的增加,语音、视觉感知、网联通信等性能的提升以及更多的智能传感器和执行器的装配,汽车变成一个承载丰富应用、高复杂、可生长的高性能计算平台。业内报告认为,一辆智能汽车的软件代码行数将会从过去的数万行增加到现在的2-3亿行,未来再逐步增加到超过10亿行。这就意味着汽车软件的复杂度会快速提升, 软件是决胜智能汽车赛道的关键核心。

如今, “舱驾融合”带来的巨大产业变革, 以及新一轮AI技术的浪潮, 也在推动汽车产业的再次升级, 软件核心价值凸显, 中央计算时代全面开启。公司整合从座舱到驾驶的领先的OS产品和技术优势,大力投入整车操作系统与舱驾一体HPC产品的研发,并且行业首发了整车操作系统产品-“滴水OS”整车操作系统。由于座舱的人机交互以及智驾的实时安全等对系统开发的差异化需求, 整车操作系统开发需要具备深厚的软件开发能力, 并兼备复杂且巨大的工程实力、技术实力、创新实力、软硬件跨界等综合实力, 而公司在软件平台上的多年积累将上述能力充分运用并整合体现。智能物联网, 软件赋能长尾市场, 革新迭代, 新品涌现

物联网产业在走向深度智能化的全新阶段。一方面, 公司将新型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边缘计算、云计算等技术在操作系统层进行深度融合, 在不同算力平台上实现系统优化,助力不同品类的智能产品,为硬件产品带来全新的智能体验。同时, 面向物联网市场的复杂多样, 设备品类多,客户需求分散等特点, 公司不断投入并加速产品和技术创新, 推动整个物联网走向高度智能化和高性能计算的全新计算平台。以软件为核心并整合软硬一体的能力, 应对无限长尾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物联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8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45%。尽管在物联网某些品类出现下滑, 但由于公司建立了丰富的物联网核心产品线, 并且实现了平台整合能力, 自2023年下半年, 物联网业务扭转了 2023年上半年下滑的趋势并恢复增长。

在物联网设备智能化过程中 , 软件成为核心 , 需要有操作系统,标准中间件,行业中间件、行业算法、同时还要进行整个应用管理、开发环境部署管理工具等。这些软件的需求是公司在整个物联网赛道中的巨大机会、关键产业位置和核心卡位。更为关键的是, 物联网产业中, 软件技术快速迭代, 创新品类还将不断涌现。随着端侧智能的不断发展, 包括耳机、音箱、个人电脑、AR眼镜等实现系统剪裁,算法优化及端侧智能化的部署,从而实现人与设备基于自然语言的流畅交互,设备和设备以及设备和空间之间的个性化互动,为硬件产品带来全新的智能体验。智能软件, 操作系统和端侧智能厚积薄发, 产品赛道不断拓展

公司和芯片厂商、云厂商等战略合作伙伴一道进行协同创新,面向产业链中的芯片、终端、运营商、软件与互联网厂商以及元器件厂商提供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授权、一站式操作系统开发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尽管手机业务日趋成熟, 智能手机出货趋缓, 报告期内, 公司智能软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5.12% 。但是, 随着人工智能和智能手机的融合发展, 操作系统及软件的需求不断增加, 并且公司将操作系统和端侧智能的技术融合, 不断拓展产品赛道的延展。公司拓宽与鸿蒙合作领域,提升技术能力覆盖面,实现鸿蒙APP从0到1业务突破。面向鸿蒙强力增长趋势,公司将深度参与研发,抢占技术战略高地,成为鸿蒙生态重要合作伙伴。同时,与主流手机厂商的合作稳定且持续,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高效的工程管理能力、“以客户为中心”的文化底色建立深厚互信,为未来长期深度合作奠定基础。随着AI和手机的不断融合为手机产业带来巨大的技术变革, 操作系统和最新的芯片技术将不断推动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发展, 智能软件将迎来进一步的发展空间和应用创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总资产11,459,187,610.0310,721,206,544.296.88%7,238,621,05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62,534,492.479,066,630,120.255.47%5,188,688,756.75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5,242,234,178.405,445,453,628.50-3.73%4,126,742,46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186,194.83768,772,011.21-39.36%647,269,13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0,218,174.66675,279,796.39-49.62%575,550,87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4,721,852.45496,899,894.0551.89%139,090,537.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1711.7745-42.68%1.52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1551.7565-42.19%1.5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3%12.19%-7.16%13.68%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166,266,981.091,318,581,215.481,391,547,212.441,365,838,769.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384,182.28219,573,486.33218,023,028.93-139,794,50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8,849,356.47197,481,727.05171,941,041.92-188,053,95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643,082.2384,056,861.42131,318,567.82209,703,340.9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16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07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赵鸿飞境内自然人26.60%122,351,06391,763,297质押5,38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64%21,336,7210.00不适用0.00
越超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95%8,979,0590.00不适用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其他1.54%7,080,6600.00不适用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其他1.47%6,774,6300.00不适用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2%5,170,7260.00不适用0.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0.97%4,471,4130.00不适用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6%3,479,8640.00不适用0.00
#陈晓华境内自然人0.74%3,394,7880.00质押840,000
大洋中科SPC株式会社境外法人0.70%3,230,87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75,2210.34%542,4000.12%5,170,7261.12%27,2000.01%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