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对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中科创达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65号”文《关于核准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754,529股。截至2020年7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52,110股,发行价格
82.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907,779.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857,620.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4,050,159.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1
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研发项目”“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研发项目”“5G智能终端认证平台研发项目”“多模态融合技术研发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实施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952.65万元,已完成资金划转。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使用资金总额 |
1 | 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研发项目 | 65,323.92 | 48,960.88 |
2 | 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研发项目 | 36,498.34 | 29,846.95 |
3 | 5G智能终端认证平台研发项目 | 21,673.88 | 17,542.91 |
4 | 多模态融合技术研发项目 | 7,979.14 | 6,234.86 |
5 | 中科创达南京雨花研究院建设项目 | 36,929.74 | 31,357.94 |
合计 | 168,405.02 | 133,943.54 |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中科创达南京雨花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实施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
1 | 中科创达南京雨花研究院建设项目 | 36,929.74 | 31,357.94 | 5,571.80 |
注:上表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2,095.75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
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效率,有效节约开支,降低投资成本。
2、公司合理安排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通过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一定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科创达南京雨花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实施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71.80万元及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三)后续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阳 李 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