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完成的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完成的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副总经理戴贞亮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且不超过6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戴贞亮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戴贞亮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股,增持金额592,600元人民币,其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期间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金额(元) | 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
戴贞亮 | 集中竞价 | 2024-02-21 | 7.41 | 80,000 | 592,600 | 0.0149% |
公司副总经理戴贞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戴贞亮 | 副总经理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
288,000 | 0.0535% | 368,000 | 0.0683% |
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戴贞亮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