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一、增持计划概述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副董事长李惠跃先生、副总经理刘英女士、张祥明先生、戴贞亮先生、魏海鹏先生、陈应惠先生,财务总监杨光先生以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云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60万元且不超过5,520万元。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1、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部分增持主体已完成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增持主体名称 | 计划增持金额 | 实际增持股数(万股) | 实际增持金额(万元) | 公告索引 |
1 | 包建华 | 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 235.01 | 2,513.04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公司副总经理刘英女士、张祥明先生、魏海鹏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云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 | 李惠跃 | 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 10 | 91.5 |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3 | 戴贞亮 | 不低于30万元且不超过60万元 | 8 | 59.26 |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4 | 陈应惠 | 不低于30万元且不超过60万元 | 8.2 | 50.44 |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
5 | 杨光 | 不低于30万元且不超过60万元 | 4.76 | 30.19 |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2、截至目前,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刘英女士、张祥明先生、魏海鹏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云女士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及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4万股,增持金额11.7万元,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03%;副总经理刘英女士、张祥明先生、魏海鹏先生因受定期报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前述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刘英女士、张祥明先生、魏海鹏先生和彭云女士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刘英女士、张祥明先生、魏海鹏先生和彭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