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 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0 人,代表股份118,379,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1.97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09,026,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5 人,代表股份 9,352,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5人,代表股份9,352,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3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5人,代表股份9,352,8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3%。
3、公司董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40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2%;反对499,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8%;弃 权4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78,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52%;反对499,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4%;弃权4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755%。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17,38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3%;反对49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4%;弃权 4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58,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24%;反对49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084%;弃权4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192%。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117,384,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97%;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 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5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8%;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094%;弃权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267%。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17,38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82%;反对49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2%;弃权 4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5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57%;反对49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308%;弃权4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235%。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17,387,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22%;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 4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59%;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094%;弃权4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2947%。
2.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17,384,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97%;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 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5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8%;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094%;弃权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267%。
2.0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17,384,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97%;反对499,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弃权 4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5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8%;反对499,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415%;弃权4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2947%。
2.0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17,444,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03%;反对43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8%;弃权 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1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54%;反对43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679%;弃权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267%。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17,38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8%;反对49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4%;弃权 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59,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88%;反对49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2699%;弃权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513%。
2.0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17,44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01%;反对4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9%;弃权 4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1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22%;反对4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561%;弃权4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417%。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17,431,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7%;反对43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8%;弃权 5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0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06%;反对43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679%;弃权5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61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33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97%;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 5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81%;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094%;弃权5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32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33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97%;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 5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81%;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094%;弃权5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32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33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97%;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 5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0,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81%;反对49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094%;弃权5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32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396,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97%;反对4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5%;弃权 54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11%;反对4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392%;弃权54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69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25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1%;反对575,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8%;弃权 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30,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28%;反对575,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1487%;弃权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485%。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349,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01%;反对4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6%;弃权 5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2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894%;反对4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2102%;弃权5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004%。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4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9%;反对43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8%;弃权
5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73,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317%;反对436,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679%;弃权5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