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温氏股份(3004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81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5: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30,625,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5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名,所持股份共2,122,493,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4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3名,所持股份共208,132,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6%。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82名,代表股份1,111,341,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563%。(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未担任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19,284,498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一)关联股东情况

对于议案8,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交易对方任职的人员,参与交易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具体为:温志芬、温鹏程、黎少松、梁志雄、严居然、温小琼、赵亮、温均生、严居能、陈海枫、胡焱鑫、黄聪、梅锦方、林建兴、陈健兴、颜添洪、黎沃灿、严广洪、张惠兰、温尚基、温铭驹、黎三妹、严安、梁菊英,共24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462,337,803股,均对议案8回避表决。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0,29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013,97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302,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30,29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01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302,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9,26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1,067,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弃权297,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9,976,9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1,06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弃权297,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29,716,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612,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297,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0,431,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1%;反对612,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弃权297,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0,30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97,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018,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297,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0,30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97,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018,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297,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0,462,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178,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6,389,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29%;反对51,760,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2%;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6,38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29%;反对51,760,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2%;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9,39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18%;反对51,093,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3%;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0,109,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01%;反对51,093,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5%;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0,42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反对6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140,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63,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9,778,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70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弃权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0,49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7%;反对70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1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7,368,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2%;反对3,119,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8,084,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9%;反对3,119,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7%;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0,46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178,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9,794,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69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0,509,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反对6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9,794,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69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0,509,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反对693,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6,705,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3,782,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42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2%;反对3,782,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4%;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30,46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178,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0,46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178,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韦佩律师、王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