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25  温氏股份(300498)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乳业”)35%的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本次转让完成后,温氏乳业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温志芬、温鹏程、黎少松、梁志雄、严居然、温小琼、赵亮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转让温氏乳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