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辞职以及聘任总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辞职以及聘任总裁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温氏股份”)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温氏01,债券代码:149167)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4月18日公告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裁和副总裁的公告》《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发行人董事会收到公司总裁梁志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志雄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发行人公告日,梁志雄先生持有公司103,119,300股股份,将继续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聘任黎少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新任总裁简历如下:
黎少松先生,汉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部总经理。2012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2013年3月至2016
年4月任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贸总监。2018年9月起任温氏股份副总裁,现任温氏股份董事、总裁,广州筠城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成员。截至发行人公告日,黎少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70,30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人员变动的影响分析
本次人员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原有董事会、监事会各项决议的法律效力。中金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辞职以及聘任总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