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温氏股份(300498)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49167 债券简称:20温氏0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7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0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2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22

第七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23

第八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5

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7

第十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 29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30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要

一、17温氏01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96 号”文件核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7温氏01、112506。

4、发行主体: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4.60%,后2年票面利率为3.1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17年3月20日。

12、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3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9日。

1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1、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2、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19温氏01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92 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50 亿元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9温氏01、112963。

4、发行主体: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 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3.80%,后2年票面利率为3.3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19年9月6日。

12、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9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9月6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9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5日。

1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2、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3、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20温氏01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92 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50 亿元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0温氏01、149167。

4、发行主体: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23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 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3.77%,后2年票面利率为3.0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既可上调票面利率,也可下调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20年7月1日。

12、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7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1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7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7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1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2、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优先用于偿还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7 温氏02”)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3、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NS FOODSTUFF GROUP CO., LTD.
住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境内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境内股票简称:温氏股份
境内股票代码:300498
法定代表人:温志芬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2年12月10日 91445300707813507B
注册资本:6,554,141,815元
实缴资本:6,554,141,037元
发行人联系人:李炜钊
邮政编码:527400
电话号码:0766-2292926
传真号码:0766-2292613
公司网址:www.wens.com.cn
电子信箱:dsh@wens.com.cn
所属行业畜禽养殖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家禽屠宰;牲畜饲养;牲畜屠宰;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实缴资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发行人2022年度主营业务概况

2022年,公司紧紧围绕“实现盈利”的核心任务,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力以赴克服饲料原材料价格连续上涨、畜禽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等挑战,攻坚克难保生产稳定,凝心聚力促企业发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生产指标、经营业绩实现全面反转。公司营业总收入837.25亿元,创历史新高,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9亿元,实现公司年度挑战目标,公司整体竞争力持续增强。2022年,公司销售肉鸡10.81亿只(含毛鸡、鲜品和熟食),同比略降1.83%,销售总收入339.45亿元,同比增长18.06%;销售肉猪1,790.86万头(含毛猪和鲜品),同比增长35.49%,销售总收入410.55亿元,同比增长51.26%;销售肉鸭4,932.38万只(含毛鸭和鲜品),鸡蛋4.79万吨,原奶12.86万吨。上述肉鸡、肉猪和肉鸭销售数量折算成销售重量为457.87万吨,同比增长15.10%(含毛鸡、毛猪、毛鸭、鲜品和熟食)。折算方法为:毛鸡、毛猪、毛鸭按销售重量计算,鲜品和熟食按宰前重量,鲜品宰前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81%,鲜品鸡(鸭)的折算率为78%;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72%。2022年,公司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禽业

提质降本。公司禽业强抓种源性疾病净化和重大疫病防控,完善种苗生产管理,鸡苗健康度显著提高。鸡、番鸭育种之产蛋、体重、料肉比等性状选育进展显著,主要品种性能较同行优势明显。全面推广净能体系和低蛋白多氨基酸平衡日粮等相关技术创新,加强饲料加工质量管控,强化肠道健康管理与料量管理,鸡苗健康度显著提高,毛鸡销售均重达超4斤/只,毛鸡上市率近95%,连续两年保持高水平稳定;毛鸭上市率也达

93.9%的高点。

挖潜增效。合理调控季度生产、投苗及销售计划,踏准市场淡、旺季以及低迷、景气期市场行情节奏,实现销量与价格的平衡。增强合约订单客户粘性,充分发掘主销售渠道潜能,全年合约订单销量占外销量比例达到94.5%。公司在大生产精准规划并保持高水平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充分挖掘毛鸡、毛鸭销售市场潜力,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获取预期利润。同时,公司根据行情变化及时调控鲜品、预制菜价格,强化鲜品、预制菜业务价格管控,努力增收增效;强化鸡蛋产品品牌营销,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增加鸡蛋产品附加值和销售利润率。

固本强基,稳发展。强化目标引领,修订五年规划,统筹谋划禽业核心资源,持续推进禽业稳健发展。主要措施为:一推动合作农户硬件升级改造,扩大合作农户饲养规模;二通过吸收外部农户、发展新农户、政企农合作、自建养殖小区等方式,增加养殖规模;三强化养殖小区运营管理,提升养殖效率和成绩。2022年开展养殖小区生产运营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小区生产技术管理体系,解决鸡苗质量、饲料质量、生产安全等难点,进一步提升小区生产成绩,小区笼养黄羽鸡上市率达到95.5%。

(二)猪业

强抓生产管理保稳产。公司深入总结近年南方雨季和北方冬春季生猪疫病防控经验,有序指导开展重大疾病免疫与防控、转季管理等基础工作。压实干部责任,落实重大生产问题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干部驻点和值守机制,要求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及时解决现场问题。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员工持证上岗率达94%。强抓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升级,落实核心流程和关键节点,开展生物安全巡查审计和交叉检查,及时排除威胁生物安全的隐患和漏洞,建成了一套有效的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实现了大生产总体稳定、可控。2022年末,公司能繁母猪存栏140万头创历史新高。2022年12月份,公司肉猪

上市率提升至93%,年内总体呈稳定上升态势。创新销售模式增效益。公司上半年根据政府稳价保供政策,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整体销售畅通。下半年及时把握猪价回升市场机遇,推动销售模式改革,出台合同订单考核奖励政策,灵活实施合同销售与竞价销售策略,力争经营成果最大化;及时推动“增重增效”专项行动,实现量价齐升;深耕高价区生猪市场,强化产销区量价调控,获得了良好经营效益。

随着公司对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能力的提升,猪业生产成绩稳步提高,养殖综合成本下降以及销售能力提升,公司养猪业务盈利能力增强。

继续练好产屠销内功。成立广东温氏佳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佳润肉食”),提升公司对生猪屠宰加工业务的专业化管理水平。2022年,佳润肉食共屠宰生猪93.3万头,同比增加50%。佳润肉食推动“产屠销”联动机制后,整体经营情况逐步向好。

(三)配套业务和相关产业

兽药:制订2023-2027年利润率和外销比例等关键考核指标,推动兽药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新产品研发,取得新突破,2022年内获5项新兽药证书,其中兔球虫病三价活疫苗获批国家一类新兽药证书;另外还获产品首发批文21个、获授发明专利26项。

乳业:2022年,奶牛存栏2.88万头,销售原料奶12.86万吨,销售乳制品2.67万吨。受饲料原料价格上涨、原奶价格大幅下跌等乳业周期因素的影响,目前乳业处于行业周期低谷期。

农牧设备:农牧设备业致力打造精准饲喂系统、自产料线输送系统、多级料线控制器、精准通风、液态料等五大核心产品竞争力销售量。研发推出楼房式环境控制器、生猪AI称重地磅、分子悬浮喷雾机和生物发酵液系统等四大新品,并拿到新产品销售订单。成立广东南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备三级工程建筑资质,成功承接并建设完成9个“政企村”EPC项目,拓宽了业务发展模式。

金融投资:金融投资业务是公司打造畜牧主业生态圈的产业服务平台,也是公司应对鸡猪主业周期性波动的资金蓄水池。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
资产总额9,808,449.699,678,836.65
负债总额5,516,931.576,203,924.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970,331.753,244,767.53
所有者权益合计4,291,518.113,474,912.44
股本655,414.10635,181.4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8,372,511.196,496,459.42
营业成本7,069,685.777,035,583.64
利润总额581,503.84-1,314,399.19
净利润564,139.91-1,354,762.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900.51-1,340,435.9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7,452.7676,616.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279.55-1,025,300.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2,465.061,700,468.67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同比增减
流动比率1.471.81-18.78%
资产负债率56.25%64.10%-7.85%
速动比率0.601.01-40.5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96,632.50-1,466,575.36133.86%
EBITDA全部债务比41.74%-15.10%56.84%
利息保障倍数4.57-8.57153.30%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0.380.931016.13%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89-4.47276.51%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

情况

一、17温氏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于2017年3月21日发行结束。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1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发行人聘请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2日对此出具了编号为广会验字[2017]G16041420656号的验资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7温氏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64445996800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二、19温氏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于2019年9月6日发行结束。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6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9月6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9温氏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64445996800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三、20温氏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3亿元,于2020年7月1日发行结束。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优先用于偿还“17温氏02”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剩余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优先用于偿还“17温氏02”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剩余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温氏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64445996800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于2018年3月20日、2019年3月20日足额支付了“17温氏01”的当期利息,于2020年3月20日足额支付了“17温氏01”的当期利息和回售部分的本金,于2020年5月6日足额支付了“17温氏01”回售部分的本金和利息,于2021年3月22日足额支付了“17温氏01”的当期利息,于2022年3月21日足额支付了“17温氏01”的当期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实施完毕后,“17温氏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发行人于2020年9月7日、2021年9月6日足额支付“19温氏01”的当期利息,于2022年9月6日足额支付“20温氏01”的当期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实施完毕后,“20温氏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发行人于2021年7月1日、2022年7月1日足额支付“20温氏01”的当期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749.24亿元、649.54亿元和837.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4.26亿元、-134.04亿元和52.8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65亿元、7.66亿元和110.75亿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8.67倍、-4.47倍和7.89倍。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2022年度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执行情况正常。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2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17温氏01、19温氏01及20温氏01的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中金公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债券存续期内,中金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及时披露了如下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披露日期报告类型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是否有较大影响
2017年4月11日临时报告董事长变动
2018年6月8日年度报告-
2018年8月21日临时报告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12月12日临时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12月27日临时报告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9年6月6日年度报告-
2019年7月4日临时报告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2019年7月22日临时报告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9年8月20日临时报告变更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11月12日临时报告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2019年12月4日临时报告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2月10日临时报告原总裁辞职,董事会选举副董事长、新聘任总裁和副总裁
2020年4月2日临时报告增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0年6月30日年度报告-
2020年7月17日临时报告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2020年7月24日临时报告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11月6日临时报告2020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2021年6月29日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报告类型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是否有较大影响
2021年10月11日临时报告2021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2022年1月6日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2年4月19日临时报告“19温氏01”和“20温氏01”于2022年4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2年4月19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债券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022年6月30日年度报告-
2023年5月25日临时报告总裁辞职以及聘任总裁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2022年度,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未出现变更和补充的情况。

第八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7温氏01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2018年3月20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17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于2020年3月20日支付了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利息;于2020年5月6日支付了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利息,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于2022年3月21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1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二、19温氏01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2020年9月7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19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期间的利息;于2021年9月6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5日期间的利息,于2022年9月6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1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三、20温氏01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于2021年7月1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于2022年7月1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关于“20温氏0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发行人将于2023年7月3日(因2023年7月1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17温氏01

2017年3月1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2017年5月2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2018年6月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19年5月3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20年6月1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21年6月2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19温氏01

2019年8月2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20年6月1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2021年6月2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22年6月1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三、20温氏01

2020年6月1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21年6月2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22年6月1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2023年6月1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第十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债券事务的专人的

变动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担保情况

发行人担保事宜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25亿元,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次债券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对外担保。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事项汇总

报告期内其他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事项汇总3,007.7部分形成预计负债,部分不形成预计负债立案、审理、等待结果或执行阶段部分诉讼处于立案阶段、部分处于审理阶段、部分已于报告期内作出判决。以上诉讼对公司均无重部分诉讼正在执行过程中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