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67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10:00在总部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90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作废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4月30日,梧州市温氏农牧有限公司胜洲蛋鸡场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以上项目结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