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4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温氏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9号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温氏股份总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在2024年11月1日17:00前送达。
来信请寄: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邮编:
5274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66-2292613。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梁苑兴、李典蓉;联系电话:0766-2292926;传真号码:
0766-2292613;电子邮箱:dsh@wens.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98;投票简称:“温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采取累积投票的提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三: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