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8证券简称:温氏股份公告编号:2026-110债券代码:
123107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梁志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10,037,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7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名,所持股份共2,122,453,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50名,所持股份共487,584,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5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087名,代表股份1,708,895,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801%。(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本次股东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未担任实际控制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01,142,532股。)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一)关联股东情况
1、对于议案1至议案3,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参与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及关联人。具体为:黎少松、梁志雄、严居然、秦开田、林建兴、蒋荣金、温均生、温小琼、梅锦方、陈瑞爱、黎沃灿、严居能、伍翠珍、朱桂连、严安、冯品冰、凌卫国、叶京华、张惠兰、张海斌、梁晴斐、苏佩怡、伍政维、梁建雄、王帅、罗乃杰、崔杰毅、葛保贝、王钰、王志敏、杨大银、杨天龙、赖明森、李华杰、董开举、沈翔、唐龙龙、刘海鑫、梁炎斌、陈建、高文山、杨春辉、钟永祥、陈根华、温卫文、王洋洋、王会强、刘海波、张强、马文豪、廖明根、张炎、郝茂杨、赵后超、曹磊、王峋理、倪旭旋、李洋、唐录海、唐义杰、陈智聪、张国艺、唐永亮、黄聪、蔡潮燕、何树坤、方炳虎、梁志勇、黎少广,共69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194,576,870股,均对议案1至议案3回避表决。
2、对于议案5,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在交易对手方任职的人员、在交易标的中持股达到50%以上的合伙人及在其任职的人员。具体为:黎少松、温鹏程、梁志雄、严居然、温均生、温少模、梅锦方、黄松德,共8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800,284,437股,均对议案5回避表决。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40,345,015 | 94.6932% | 74,902,600 | 5.2917% | 213,400 | 0.0151% | 1,194,576,870 | 45.7686%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66,934,047 | 93.4227% | 74,902,600 | 6.5586% | 213,400 | 0.0187% | 566,845,306 | 33.1703% | |||
| 2.00 |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40,413,266 | 94.6980% | 74,791,749 | 5.2839% | 256,000 | 0.0181% | 1,194,576,870 | 45.7686%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67,002,298 | 93.4287% | 74,791,749 | 6.5489% | 256,000 | 0.0224% | 566,845,306 | 33.1703%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40,855,966 | 94.7293% | 74,368,749 | 5.2540% | 236,300 | 0.0167% | 1,194,576,870 | 45.7686%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67,444,998 | 93.4674% | 74,368,749 | 6.5119% | 236,300 | 0.0207% | 566,845,306 | 33.1703% | |||
| 4.00 |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48,841,050 | 93.8240% | 160,387,681 | 6.1450% | 809,154 | 0.0310%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47,698,518 | 90.5672% | 160,387,681 | 9.3855% | 809,154 | 0.0473% | 0 | 0.0000% | |||
| 5.00 | 《关于转让部分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796,544,541 | 99.2701% | 11,014,583 | 0.6086% | 2,194,324 | 0.1212% | 800,284,437 | 30.6618%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600,727,449 | 99.1816% | 11,014,583 | 0.6825% | 2,194,324 | 0.1360% | 94,958,997 | 5.5567%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雪莹律师、王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