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1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董事会。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及最新修订发布的相关监管法规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规范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