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创新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债务人高澜创新科技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审批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高澜创新科技 | 100% | 94.08% | 5,000 | 1,500 | 3,500 | 1,500 | 3.57% | 否 |
(注:担保余额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高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关胜利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结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风机、风扇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合计 | 100.00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25,535.29 | 20,386.64 |
负债总额 | 24,024.02 | 19,556.68 |
净资产 | 1,511.26 | 829.95 |
财务指标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784.46 | 17,848.51 |
利润总额 | 720.91 | 887.21 |
净利润 | 681.31 | 618.18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债务人广州高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已经公司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3%,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6%,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