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5  海顺新材(300501)公司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可转债质押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可转债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占公司可转债比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林武辉1,290,00068.0220.382024年3月22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 需求
朱秀梅800,00080.3812.642024年3月22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 需求

合计

合计-2,090,00072.2733.02-----

注: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4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二)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可转债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有数量(张)持有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可转债数量(张)本次质押后质押可转债数量(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占公司可转债比例(%)
林武辉1,896,62429.9601,290,00068.0220.38
朱秀梅995,32015.720800,00080.3812.64
合计2,891,94445.6802,090,00072.2733.02

注: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4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可转债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可转债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