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石泓)

查股网  2024-04-18  海顺新材(300501)公司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石泓)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马石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出生,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律师。先后任职于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1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13130011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于2023年1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5、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暨调整部分设备、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6、于2023年7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7、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8、于2023年10月1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就年度审计工作,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协调,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

方面的汇报,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部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公司战略发展方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职能。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部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12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房屋租赁金额 55 万元/年。。本次交易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石泓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