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姚奔、齐玉祥
(三)协办人:邵寅翀
(四)督导专员:支海星、魏志龙
(五)培训时间:2024年4月17日
(六)培训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3456弄
(七)培训人员:姚奔
(八)培训对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经营管理人员
(九)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规范等事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海顺新材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了培训对象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姚 奔 | 齐玉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