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该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2日披露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