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进行了2025 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邵寅翀、齐玉祥
(三)督导专员:支海星、魏志龙
(四)培训时间:2026 年3 月24 日
(五)培训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3456 弄
(六)培训人员:邵寅翀
人员
(七)培训对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经营管理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规范等事项进 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海顺新材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 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 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了培训对象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此次 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有限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