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莘
砖公路3456弄)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勤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98,475,02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7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5,571,10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9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2,903,91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5,803,1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899,2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2,903,91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9%。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 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作了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55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6580%;反对251,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8,22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5%;反对251,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59%;弃权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同意5,549,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6304%;反对251,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0%;弃权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议案》
同意6,427,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78%;反对251,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72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5,551,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6580%;反对251,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同意98,21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7%;反对25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6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同意98,218,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7%;反对256,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6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5,546,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5822%;反对256,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7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周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