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的公告
中证鹏元公告【2026】320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或“公司”,股票代码:300501.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 债券简称 | 上一次评级时间 | 上一次评级结果 | ||
| 主体等级 | 债项等级 | 评级展望 | ||
| 海顺转债 | 2026-6-23 | AA- | AA- | 稳定 |
根据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诉朱秀梅女士的离婚纠纷案已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原告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截至公告披露日,林武辉、朱秀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31.26%和16.92%。
中证鹏元已就上述事项与公司进行沟通,据反馈,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林武辉、朱秀梅自2025年11月公司最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本次诉讼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中证鹏元
认为,本次涉诉未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海顺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9月3日至“海顺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案件进展及公司后续经营业绩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及“海顺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附表 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 评分要素 | 指标 | 评分等级 | 评分要素 | 指标 | 评分等级 |
| 业务状况 | 宏观环境 | 4/5 | 财务状况 | 初步财务状况 | 6/9 |
| 行业&经营风险状况 | 4/7 | 杠杆状况 | 8/9 | ||
| 行业风险状况 | 3/5 | 盈利状况 | 弱 | ||
| 经营状况 | 4/7 | 流动性状况 | 6/7 | ||
|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 | 4/7 | 财务状况评估结果 | 7/9 | ||
| 调整因素 | ESG因素 | 0 | |||
| 重大特殊事项 | 0 | ||||
| 补充调整 | 0 | ||||
| 个体信用状况 | aa- | ||||
| 外部特殊支持 | 0 | ||||
| 主体信用等级 | AA- | ||||
注:(1)本次评级采用评级方法模型为:工商企业通用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3V1.0)、外部特殊支持评价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5V1.0);(2)各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表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