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新易盛(300502)公司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智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507,086,219股变更为709,919,02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507,086,219

元变更为709,919,026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

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