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7  新易盛(30050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证券简称:新易盛公告编号:2023-04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学敏女士、监事幸荣女士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3-020),戴学敏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4,200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16%);幸荣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4,200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00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507,086,219 股变更为709,919,026股。其中戴学敏女士在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减持股份数量为100,000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由700,000股调整为980,000股,戴学敏女士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4,200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16%)。幸荣女士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4,200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001%)。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近日,公司收到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1月23日,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3日,幸荣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戴学敏女士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 (股)减 持 比 例
戴学敏集中竞价2023年5月25日--2023年11月23日48.531,077,0000.15%
合计1,077,0000.15%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2年度送转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44.33元/股—83.5元/股。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戴学敏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戴学敏合计持有股份3,525,1920.70%3,818,2690.54%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881,2980.17%116,818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2,643,8940.52%3,701,4510.52%

(2)幸荣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幸荣合计持有股份17,9790.004%251,710.004%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4,4950.001%6,293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13,4840.003%18,8780.003%

备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507,086,219股变更为709,919,026股,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减持股份数量及持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戴学敏女士、幸荣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戴学敏女士《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幸荣女士《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