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1-20  新易盛(300502)公司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次日公告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1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1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中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公司董事长高光荣先生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其中:公司董事长高光荣先生系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进行减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高光荣先生的减持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上述内幕知情人以外,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56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往期获授股权激励限售股解除限售或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