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28  新易盛(300502)公司公告

新易盛

2026-00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新易盛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推荐陈红 梅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红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红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红梅女士,出生于1979 年9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1 年至2011 年,历任成都光通电子有限公司行政兼出纳、成都光盛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会计、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会计等职;2020 年至2025 年任成 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1 年至今任成都新易盛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红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