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6  新易盛(300502)公司公告

2026-03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 物联大道51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光荣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67人,代表股份645,580,46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2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4,534,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53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52人,代表股份401,045,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8.764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65 人,代表股份459,647,88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 人,代表股份 58,602,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52 人,代表股份401,045,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7641%。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或通讯参会的 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 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的议案》

同意645,269,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反对284,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26,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42%。

同意459,336,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反对284,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8%;弃权26,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上市地点

同意645,199,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 反对282,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弃权97,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52%。

同意459,267,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2%;反对282,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97,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2.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645,19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 反对282,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07,1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6%。

同意459,258,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反对282,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107,1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2.03 发行及上市时间

同意645,19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 反对28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06,3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5%。

同意459,259,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5%;反对282,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106,3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2.04 发行方式

同意645,190,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 反对28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07,6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7%。

同意459,258,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反对282,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107,6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2.05 发行规模

同意645,189,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 反对282,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08,3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8%。

同意459,257,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0%;反对282,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108,3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2.06 定价方式

99.9148%;反对281,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弃权109,8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2.09 承销方式

同意645,1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 反对28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11,5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3%。

同意459,254,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3%;反对28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111,5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645,188,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 反对281,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10,2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1%。

同意459,25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7%;反对281,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弃权110,2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645,18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4%;

反对281,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109,4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9%。

同意459,256,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反对281,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弃权109,4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 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645,18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 反对281,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弃权109,3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9%。

同意459,257,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0%;反对281,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弃权109,3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

同意645,17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 反对281,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弃权127,2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97%。

同意459,239,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637,809,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62%; 反对6,804,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0%;弃权 967,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98%。

同意451,876,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93%;反对6,804,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803%;弃权967,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8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4%。

9.0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意645,191,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 反对275,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112,8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5%。

同意459,25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5%;反对275,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弃权112,8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9.0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意645,136,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 反对330,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112,8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5%。

同意459,20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5%;反对330,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弃权112,8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

10.0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814,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3%; 反对65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110,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1%。

同意458,881,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3%;反对655,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6%;弃权110,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10.0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694,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 反对775,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109,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0%。

同意458,762,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3%;反对775,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109,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暨提名许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0.0334%;弃权110,4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451,803,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4%; 反对3,939,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2%;弃权 3,904,4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494%。

同意451,803,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4%;反对3,939,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572%;弃权3,904,4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6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4%。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645,317,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 反对147,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115,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8%。

同意459,384,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8%;反对147,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弃权115,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45,376,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 反对93,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110,5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1%。

同意459,44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7%;反对93,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弃权110,5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