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昊志机电(300503)公司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泳林先生的通知,其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15号),“因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8月25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根据公司了解的情况,本次立案系针对肖泳林先生个人的调查,且本次立案涉及事项与前期已披露的公司相关人员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权力机关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前期已披露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1月24日、2022年2月17日和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公司相关人员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关于公司相关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和2022-010)和《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肖泳林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职。肖泳林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