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4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45871B
3、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汤秀清
5、注册资本:30607.2836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4日
7、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68号
8、经营范围: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床功能部件
及附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轴承制造;电机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9月/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70,377.73 | 262,580.30 |
负债总额 | 139,872.24 | 134,124.65 |
净资产 | 130,505.48 | 128,455.66 |
营业收入 | 98,674.99 | 70,24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26.99 | -2,994.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9.61 | -4,546.14 |
10、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2、保证人(乙方):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4、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240万元
5、保证范围: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展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系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向湖南湘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5,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全资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