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昊志机电(3005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03证券简称:昊志机电公告编号:2026-03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308,226,7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22,67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

(二)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8,226,7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6*****230汤丽君
200*****495汤丽君
300*****913汤秀清
402*****251雷群
509*****756雷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68号

咨询联系人:徐汉强

咨询电话:020-62868399

传真电话:020-32226550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