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天邑股份(300504)公司公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汇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自身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1月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网络形式召开会议,就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内控事项,与中汇、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讨论相关时间、工作计划等,并要求做好内控风险识别、风险管控等工作。

(三)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及网络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