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动稀释比例超过5%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动稀释比例超过5%
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川金诺”)可转债转股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实施2021年权益分派导致持股数量增加,不涉及控股股东主动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2,364,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33%。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刘甍先生因公司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诺转债”转股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导致其对公司的持股权益被动稀释超过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类型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信息披露人变动后所持有股份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表中的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股份数量增加为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注2: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是以公司2021年10月20日总股本141,355,561股为基数。注3: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是以公司2023年7月28日总股本股274,867,523股为基数。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甍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甍先生已按规定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甍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刘甍 | 2021.10.20 | 被动稀释 | 可转债转股 | - | 48,243,000 | 34.13% |
刘甍 | 2021.10.21-2021.11.15 | 被动稀释 | 可转债转股 | - | 48,243,000 | 32.21% |
刘甍 | 2022.5.9 | 比例不变 |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 | 24,121,501 | 72,364,501 | 32.21% |
刘甍 | 2023.7.28 | 被动稀释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72,364,501 | 26.33% |
股东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刘甍 | 合计持有 | 48,243,000 | 34.13% | 72,364,501 | 26.33% |
无限售条件 | 11,385,750 | 8.06% | 18,091,125 | 6.58% | |
有限售条件 | 36,857,250 | 26.07% | 54,273,376 | 19.75%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 7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