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汇: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一)
证券代码:
300506证券简称:
ST名家汇公告编号:
2026-022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一)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3年
月
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并于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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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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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
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
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
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
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
2023-08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
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
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
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
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
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
2024-049)。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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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25年2月6日、3月13日、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告编号:2024-079)、(公告编号:2025-011)、(公告编号:2025-023)、(公告编号:2025-086)。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4年4月26日、6月19日、9月10日、2025年3月28日、5月14日、6月12日、7月1日、9月25日、12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公告编号:2024-068)、(公告编号:2024-088)、(公告编号:
2025-036)、(公告编号:2025-055)、(公告编号:2025-060)、(公告编号:
2025-063)、(公告编号:2025-078)、(公告编号:2025-102),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了《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于2026年3月24日披露了《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7月8日、8月8日、9月9日、10月10日、11月9日、12月12日及2025年1月13日、2月14日、3月13日、4月14日、5月14日、6月12日、7月16日、8月14日、9月15日、10月21日、11月26日、12月31日及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
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
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
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
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
2024-09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
2024-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
2024-10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
2025-00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
2025-01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
2025-02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三)》(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四)》
(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五)》(公告编号:2025-06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六)》(公告编号:2025-07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七)》(公告编号:2025-08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八)》(公告编号:2025-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九)》(公告编号:2025-11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公告编号:2026-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部分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之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部分已结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1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 ||||||||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日期 | 诉讼、仲裁机构 | 案由(诉讼、仲裁原因)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请求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9/10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137,602.64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欠款2670256.53元及利息。 | 一审已判决,待生效 | 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1245846.57元及利息(1245846.5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9月10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审被告) | 余庆县海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审原告) | 一审2025/6/30二审2026/3/12 | 一审: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08,600,804.44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72,434,991.34元及利息。 |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发回重审或者改判工程款金额为35937279.74元。二审将于4月10日开庭审理。 |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余庆海纳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款项60,366,015.45元及利息。 |
| (二)名家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 ||||||||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日期 | 诉讼、仲裁机构 | 案由(诉讼、仲裁原因或依据)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请求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
| 黄宇光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5/8/19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劳动合同纠纷 | 410,746.82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经济损失265472元、工资5504.7元、各项补贴66796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6551.6元、因仲裁、诉讼经济损失20000元、诉讼费1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6412.52元。 | 二审已受理,已提交二审答辩材料 | 2025/10/29一审判决书: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