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六安名家汇”)与专业投资机构力合中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 限公司等合伙人共同出资21,770 万元,投资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并签署《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六安名家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1,500 万元,认缴 出资比例为6.8902%。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二、投资的前期进展情况
2026 年2 月4 日,公司收到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BNJ26)。
根据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各合伙人对深圳力合算芯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的实缴出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8,000 万元,部分合伙人退出并进行了内 部转让导致出资份额发生变化,六安名家汇最终实缴出资1,200 万元,出资比例 为15%。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三、本次终止投资概况
本次联合投资推进期间,公司已依约支付部分出资。受各方合作意向调整等 客观情况影响,基于审慎运用资金、严控投资风险及精简管理成本的考量,经合 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六安名家汇与林志民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六安名 家汇将其财产份额以1,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有限合伙人之一林志民。
本次转让完成后,财产份额所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实缴出资 额的补缴义务及基于该份额所享有的全部合伙人权利)由六安名家汇一并转让给 林志民。林志民不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份额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六安名家汇 已于2026 年3 月31 日收到1,200 万元。
四、终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