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了解后,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经审查:
(1)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对公司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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