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奇)

查股网  2024-04-10  苏奥传感(300507)公司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审慎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督促公司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发挥自己在法律专业的特长,就公司合法合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本科学历,四级律师。曾任江苏唯是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2014年12月-2016年8月)、江苏唯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8月-2021年4月)、江苏唯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4月-2021年12月),现任职于江苏鈜云辰旭律师事务所(2022年1月-2022年12月专职律师,2023年1月至今担任合伙人),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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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意见情况

本年度,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分别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独立意见类别独立意见内容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13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2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37.5%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2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关于第五届董1、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
第三次会议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1月8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资格进行了审核管理,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保持了密切联系。未来,本人将根据自己在法律专业的经验和心得,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与经营,

促进公司的良好可持续发展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及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将认真加强对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和龙微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及提供专业审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3.01元/股;同意确定2023年11月08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125.00万股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未来,本人将持续利用自己在法律专业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独立董事:潘传奇2024年4月10日

本页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传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