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6  维宏股份(300508)公司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维宏股份,证券代码:300508)于2023年5月24日、5月25日、5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根据其公告的减持计划在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6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2.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郑之开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6日- 2023年12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4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