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胡小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股东胡小琴女士计划自2023年5月23日—2023年11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
2023年5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胡小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告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胡小琴 | 集中竞价 | 2023/5/24 | 33.75 | 30,000 | 0.0275% |
集中竞价 | 2023/5/26 | 34.41 | 20,000 | 0.0183% | |
合计 | -- | -- | 50,000 | 0.0458%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胡小琴 | 合计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4,098,400 | 3.7567% | 4,048,400 | 3.7109%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 4,098,400 | 3.7567% | 4,048,400 | 3.71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1.胡小琴女士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