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予的限制性 数量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赵东京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2.00 | 4.00% | 0.1100% |
2 | 刘明洲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5.00 | 1.67% | 0.0458% |
3 | 朱震棚 | 中国 | 财务总监 | 5.00 | 1.67% | 0.0458% |
4 | 张艳丽 | 中国 | 董事 | 7.00 | 2.33% | 0.0642% |
5 | 高茂刚 | 中国 | 董事 | 12.00 | 4.00% | 0.1100% |
6 | 赵东 | 中国 | 董事 | 12.00 | 4.00% | 0.1100% |
小计 | 53.00 | 17.67% | 0.4858%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2人) | 247.00 | 82.33% | 2.2641% | |||
合计(118人) | 300.00 | 100.00% | 2.75%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为防止公司核心员工信息泄露,“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名单未对外披露,名单详细信息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