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6日-2023年12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490%)。
今日,公司收到郑之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告知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13,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19%。郑之开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于今天届满,且其自前次权益变动至今,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郑之开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13,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19%。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郑之开 | 大宗交易 | 2023/6/9 | 30.00 | 2,181,888 | 2.0000% |
集中竞价 | 2023/6/14 | 35.61 | 1,035,146 | 0.9489% |
集中竞价 | 2023/11/1 | 28.59 | 55,800 | 0.0511% | |
集中竞价 | 2023/11/29 | 30.55 | 558,408 | 0.5119% | |
集中竞价 | 2023/12/4 | 29.53 | 466,700 | 0.4278% | |
大宗交易 | 2023/12/4 | 26.53 | 624,244 | 0.5722% | |
集中竞价 | 2023/12/5 | 28.99 | 10,000 | 0.0092% | |
大宗交易 | 2023/12/5 | 25.88 | 1,080,944 | 0.9908% | |
合 计 | -- | -- | 6,013,130 | 5.5119% |
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郑之开 | 合计持有股份 | 31,522,910 | 28.8951% | 25,509,780 | 23.383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80,728 | 7.2238% | 1,867,598 | 1.71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642,182 | 21.6713% | 23,642,182 | 21.6713% |
二、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郑之开 | |||||
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2月5日 – 2023年12月5日 | |||||
股票简称 | 维宏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50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股东名称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郑之开 | 1,090,944 | 1.00% | |||
合计 | 1,090,944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汤同奎 | 合计持有股份 | 34,705,069 | 31.81% | 34,705,069 | 31.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76,267 | 7.95% | 8,676,267 | 7.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028,802 | 23.86% | 26,028,802 | 23.86% | ||
郑之开 | 合计持有股份 | 26,600,724 | 24.38% | 25,509,780 | 23.3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58,542 | 2.71% | 1,867,598 | 1.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642,182 | 21.67% | 23,642,182 | 21.67% | ||
胡小琴 | 合计持有股份 | 4,048,400 | 3.71% | 4,048,400 | 3.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48,400 | 3.71% | 4,048,400 | 3.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6日-2023年12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49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披露日,郑之开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所有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