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经核查发现,在公告中存在一处笔误。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赵东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更正后: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秀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于同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
的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