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7月3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决定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决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长于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